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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布告,近期,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肉製品、飲料、 罐頭、薯類和膨化食物、蔬菜製品、生果製品、糕點、保健食物、食用農產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製品等11大類食物404批次樣品。根據食物安全國家標準、相關產品明示標準進行查驗和判定,所檢項目檢出不合格樣品7批次,發現的問題有重金屬汙染、農獸藥殘留超標、食物添加劑不合格等。具體情況如下:
重金屬汙染問題

賀州市八步區賀將食物零售商店出售的「小黃姜」,鉛(以Pb計)不契合食物安全國家標準規則。
農獸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南寧市「上林縣惠多多生鮮超市」出售的「上海青」,毒死蜱不契合食物安全國家標準規則。
(二)河池市東蘭縣東蘭鎮「教育橋商場13號覃勝利」出售的「水鴨」,呋喃唑酮代謝物不契合食物安全國家標準規則。
食物添加劑不合格問題

(一)桂林市「象山區陳敏超市」出售的、標稱桂林市承傑食物有限公司出產的2批次「金桂花酥」,苯甲酸及其鈉鹽(以苯甲酸計)不契合食物安全國家標準規則。
(二)欽州協盛百貨有限公司出售的、標稱廣西康瀅食物有限公司出產的「生腌酸菜」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份額之和不契合食物安全國家標準規則;「蘿蔔幹」中糖精鈉(以糖精計)不契合食物安全國家標準規則。
廣西壯族自治區商場監督管理局針對抽檢發現的問題,對不合格樣品涉及的出產經營主體,已要求屬地商場監管部門對涉事主體依法處理,催促查清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采取下架等措施控製風險,剖析原因進行整改,並依法予以查處。
食物安全消費提示:顧客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物並保存相應購物憑據,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出產日期、保質期、出產者稱號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物出產答應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並契合法律法規的規則。不要購買無廠名、廠址、出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要購買發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顧客積極參與食物安全監督,關註食物安全抽檢信息發布,如在商場上發現本次發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物,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15。